非法捕捞,依法“捕”你!
闲暇时光去钓钓鱼
消遣打发一下时间
如果是文明垂钓、依规捕鱼
没什么大不了
但是,却有人在禁渔期内
为了挣点儿“快钱”
跑到天然水域去电鱼、用网捕鱼
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殊不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没想到被现场抓获
近期,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
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联合唐昌派出所、友爱派出所
破获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
案例一
2026年6月12日
张某伙同羊某某、宋某某三人前往
郫都区唐昌镇竹林村
一个与天然水域相连接的小河沟内
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电鱼机
非法捕捞天然水域内生长的野生鱼
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审讯
三名犯罪嫌疑人对
非法捕捞野生鱼类的
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三人已被公安机关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2026年7月23日
王某伙同徐某某、张某三人前往
郫都区友爱镇三元场社区友爱支渠
使用电瓶捕鱼机非法电鱼
被民警现场查获
将正在非法捕捞的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
三名犯罪嫌疑人对
非法捕捞野生鱼类的
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三人已被公安机关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使用电鱼、毒鱼、炸鱼以及携带禁用渔具在天然水域捕捞水产品均属违法行为,请大家自觉遵守禁渔法律法规。若发现违法线索,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渔业主管部门举报!
编辑:金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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